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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试运行的通知
2019-04-23 14:44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试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4 14:25:29

市级各预算单位:

为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提高采购公开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按照市政府部署,我市顺应“互联网+政府采购”的发展趋势,应用大数据智能化,建搭了“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建立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以下简称“网上超市”),将于2018年11月1日起试运行。为确保网上超市顺利运行,让采购人简便、高效地以合理价格采购到所需货物和服务,现将网上超市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超市实施范围

网上超市由货物类网上超市和服务类网上超市组成。网上超市遵循“公开透明、简便高效、诚实守信”原则,参考政府采购机制设置网上超市交易规则。

网上超市适用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试运行期间,单次采购预算20万元以下且属于网上超市品目范围内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市级预算单位可通过网上超市采购。网上超市品目详见网上超市系统。

二、网上超市交易规则

1、货物类网上超市采购。货物类网上超市实行直接采购。直接采购是指采购人自行根据商品品牌、价格、售后服务、付款账期等因素综合比较后,通过货物类网上超市直接选定供应商及商品的采购方式。入驻货物类网上超市的电商和普通供应商按其参加投标及征集时的承诺,对商品价格、付款账期、售后服务给予优惠。网上超市商品价格为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人可通过与供应商协商议价方式降低采购成本。

2、服务类网上超市采购。服务类网上超市采购方式包括直接采购、询比采购和谈判采购。直接采购是指采购人根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履约时间、付款账期等因素综合比较后,通过服务类网上超市直接选定供应商及其服务的采购方式。询比采购是指采购人通过服务网上超市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发出询比公告,要求供应商在系统一次性提交响应文件及不可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通过服务网上超市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发出谈判公告,要求供应商在系统提交初次响应文件及价格,采购人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若干家供应商进行一对一线下谈判后,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询比采购和谈判采购的评审方法包括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询比或谈判公告中自行确定评审方法。

直接采购适用于标准、通用类服务项目以及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的服务项目。询比采购适用于技术、服务要求较简单,采购需求较明确的服务项目。谈判采购适用于技术、服务要求较复杂或采购需求不明确,需要进行线下谈判的服务项目。

对于已确定多家供应商的入围类服务项目,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通过直接采购、询比采购或谈判采购的方式在入围供应商中确定具体实施的供应商。

3、合同签定及履行。采购人通过相应的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后,应在网上超市及时向供应商提交采购订单。采购订单经供应商确认后即时生效,具有合同效力。采购人根据管理要求,也可要求供应商另行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或供应商不得随意撤销、变更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有正当理由确需撤销、变更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将撤销理由提交财政部门备案。

4、履约验收及付款。采购人应在收货或接受服务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网上超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验收的,双方应事先达成一致意见。采购人应在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付款。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对付款期限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5、采购纠纷处理。网上超市采购中发生的纠纷,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出申诉,由网上超市运维单位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由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调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财政部门备案。

三、各方工作职责

1、采购人职责。采购人应建立健全单位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加强网上超市采购管理,厉行节约,提高采购绩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购价格更低的商品或服务。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及时验收付款,落实节能环保、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政策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超市采购工作,做好单位用户账号、工作流程、岗位权限配置和维护,及时完成网上商城订单提交、验收登记、履约评价等业务操作。

2、市政府采购中心职责。市政府采购中心应加强对网上商城供应商的管理,督促供应商按照入围承诺及协议及时完成商品上架及服务、库存、价格等相关信息的录入、更新等工作。对货物类网上超市的商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价格抽查、市场调查,督促供应商履行商品价格优惠承诺。发现供应商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责令供应商纠正,并按相关协议约定做出处理,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对供应商拒不纠正、违规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应移送财政部门或其他监管部门查处。

3、财政部门职责。市财政局负责制定网上超市管理规则,协调和指导网上超市采购工作,监督管理市级网上超市采购活动,依法查处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举报案件。

各单位在网上超市试运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网上超市信息系统,完善管理办法。 

 

重庆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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